这种情况现在比较少了,除非当地财政不好了,一般不会拖欠工资。
学校老师工资发错了(老师工资不按时发怎么办)
学校老师工资发错了(老师工资不按时发怎么办)
目前已经收到超800条教师工资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教师这个职业的工资问题,很多人可能认为作为教师来说,工资不仅非常高,而且每个月都会按时发放,除了基础工资之外,还会存在额外的待遇。但其实在我国多个省份,很多学校当中都出现教师工资没有按时发放以及待遇没有落实等问题。目前我国也针对这些问题作出解决,并且,中心校之所以敢这样做,而且是肆无忌惮,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心校所处的位置特殊。对于教师来说,中心校是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教师不满中心校的管理,想要进行,终问题的处理还是会由中心校具体负责处理。同时,对于这些方案的制定,很多时候都是集体制定的,即使终查出问题,中心校只要按照要求整改就可以,但是,的老师估计就要面临被打整的结果了(像姚老师那样,众口铄金说你不行,行也不行)接受来自于教师以及教职工的,目前所收到有关于工资方面的已经达到819条。
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其实很多人都认为学校的规定相当严格,尤其是在工资制度方面,可是很多学校对于工资制度都没有贯彻和落实。其实对于教师这个职业,之所以工资稍微高一些以及存在一些待遇,也是与辛苦相对等的,我们在家里看着一个孩子都相当头疼,更不要说在学校里一个教室要面对几十个学生甚至数百个学生。如果一旦工资没有办法落实,这种情况当然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是不尊重其他劳动者的,而且他的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待遇没有办法落实,那么肯定会使教师的积极性下降,继而影响到工作,甚至影响到孩子的基础教育。
所据该女教师小严反映,自己是该校一名英语老师,5月初工资发放后,她发现自己少了一笔400元的津贴,于是前往办公室进行询问。但告诉小严,因为小严未能按时参加开学前学校的培训,所以该津贴才被扣除的。以无论是拖欠教职工的工资,还是没有落实具体的待遇,都会打消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工作当中的积极性与工作效率和学生的成绩挂钩,所以我国才会针对教师工资如此重视,目前也已经派出调查组进行明访和暗访。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争端仲裁等。3、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现在的中心校也是从以前的辅导站改变而来的,其更多是承担整个乡镇内教育行业的行政工作,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发放、教师的调配使用、各项教育政策的执行等,但是,中心校本身并不是教学场所,其内部的人员也都是行政人员,其各项收入都是比较固定的,因此,即使是按照的规定进行值班,其值班补贴也只能来自财政核拨经费。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当然啦,老师的工资是1、聘任制签劳动合同教师,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发的,任何学校也不能拖欠呀。
学校是(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私立的就是学校的,学校是公立的就和学按时发放、待遇落实所以说对于教师这个职业来说,不仅基础工资要按时进行发放,而且相应的待遇也要贯彻落实。基础工资是对于教师生活的一种保障,而对应的待遇则是对于教师的一种激励。这种激励就会让教师反映在日常的教学工作当中,这对于学生来说是有着很好促进作用的。校关系不大。
教师是参公管理的,学校有。。。
属于在如今的这个当中,的确是由于一些误会出现了一些冲突,当然除了一些误会之外,也存在一些误解。比如说医生与患者之间存在医患矛盾和医患冲突,本应该协同合作的教师学校和家长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其实这些矛盾和冲突本不应该出现,就是因为其中存在着一些误会和误解,所以才造成了这种矛盾和冲突。包括有的时候家长对于教师,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解。拖欠工资,可向上级反映解决。
一、少发400元津贴,女老师想要个说法,抬手就是两耳光教师不发工资去当地劳动局或投诉具体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其特殊性。
不管是什么年代的打工人,在打工路上都有着非常多的辛酸和无奈,世人慌慌张张不过,为了碎银几两。有人说:“人的工作是难做的,也是容易做的,因为每个人都有感情。”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数十年,深切体会到对教师的管理要义——学会做人的工作。如果作为一名学校行政干部擅长做人的工作,那么管理就相对容易一些;如果作为一名学校行政干部拉不下脸、受不了委屈、怕得罪人,那么管理就相对痛苦一些。
1行政干部迈不过管理人这道坎。退回去当一个普通教师还自在点。网上有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教育圈里炸开了锅:甘肃某中学一位严姓女教师称自己被连扇两个耳光。据该女教师小严反映,自己是该校一名英语老师,工资发放后,她发现自己少了一笔400元的津贴,于是前往办公室进行询问。发现钱少了,教师一般都会询问,所以学校管理者应该提前告知。我后面还会谈到相关处理建议。
2该校明确告诉小严扣发400元津贴的原因:因为小严未能按时参加开学前学校的培训,所以该津贴才被扣除的。按照学校考勤规定,未能到校开展工作,即使是请也会影响奖金发放。对的这一说法真的表示不能接受,称因为培训期间她远在长春,且因身体不适,曾向该校杜姓发短信请过,但未能得到回复。再说,学校发放的工资是开学后4周的,培训发生在开学前,并不包含在内,扣钱的理由太过牵强。这里就涉及到学校制度规定的合法性。
3小严老师称:两人发生争执后,连扇了她两个耳光,打得她当场头晕目眩。后来诊断显示,她颅脑损伤。但称,没有扇小严耳光,两人确实有过争执,起因是小严一进办公室就向自己泼水,同时砸掉了办公室的脸盆架和衣架,自己也有受伤。作为学校管理者,我经历过各种教师之间发生的矛盾,尤其是学校行政干部和教师之间发生口角特别多。学校干群矛盾的处理非常烧脑,一些老师对管理干部看不惯,即使在校园见面也不打招呼。
4在学校当干部就要接受老师的质疑,要有胸怀、格局和气度。曾国藩说:要在事上磨。王阳明也强调“知行合一事上练”。遇到麻烦不可怕,我们积极调整和改变自己就行了。就老师和发生争执 ,出现扇耳光、泼冷水等,我认为是非常不可取的,特别是在学校,在学生面前发生这种事情影响是很恶劣的。即使是有意见,作为教育工作者也需要注意方式和场合,冷静应对,机智化解。教师找学校行政反映问题,其实并不是在乎钱,而是在乎一个说法,为了表明一个态度:请尊重我!
记住这句话:对话而不是对抗。始终记住管理者和教师都是学校员工,职责不同而已,没有高下之分。当我们足够谦卑的时候,老师也不会对我们锱铢必较。此外,当老师来质问时,我们要为自己留出整理思路的时间,留出让自己和对方冷静时间。矛盾的产生往往不是因为道理,而是因为情绪。能够控制好情绪的人就能拿下一座城池,何况是搞定一个老师?所以说无论何时何地注意沟通方式是非常重要的,毕竟都是打工人没必要搞得过于紧张和敌对了,而且这件事本身被打的老师就没有错。
女教师小严反映,自己是学校一名英语老师,月初工资发放后,她发现自己少了一笔400元的津贴,于是前往办公室进行询问。但告诉小严,因为小严未能按时参加开学前学校的培训,所以该津贴才被扣除的。
对的这一说法,小严表示不能接受,称因为培训期间她远在长春,且因身体不适,曾向杜发短信请过,但未能得到回复。再说,学校发放的工资是开学后4周的,培训发生在开学前,并不包含在内,扣钱的理由太过牵强。两人发生争执后,连扇了她两个耳光,打得她当场头晕目眩。后来诊断显示,她颅脑损伤。
但称,没有扇小严耳光,两人确实有过争执民办学校工作制度非常严格。各项工作安排得非常周密,如果哪些环节出了问题,一般都会追究。比如:上班迟到,马上会收到罚单,要交罚款或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试卷命题出现错误,要通报批评,扣除应得的费用等等;上课迟到或空堂都会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处理。民办学校学生每年要缴纳高额的学费,学生和家长就是上帝。教师的管理是为学生管理服务的,强师要有服务意识,工作多从学生角度出发,非常重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提倡家长参与管理。,起因是小严一进办公室就向自己泼水,同时砸掉了办公室的脸盆架和衣架,自己也有受伤。还表示,学校规定一个月累计请一周,便扣发这笔钱。小严没拿到钱,也是符合规章制度,没什么不当之处。
二、民办学校的管理
甘肃庆阳某高中发生了一起殴打女老师的恶性,两人因工资问题发生争执,两耳光下去,将该老师打到颅脑损伤,下手实在太狠了。
对的这一说法,小严表示不能接受,称因为培训期间她远在长春,且因身体不适,曾向杜发短信请过,但未能得到回复。
再说,学校发放的工资是开学后4周的,培训发生在开学前,并不包含在内,扣钱的理由太过牵强。两人发生争执后,连扇了她两个耳光,打得她当场头晕目眩。后来诊断显示,她颅脑损伤。
但称,没有扇小严耳光,所以在这些条例中你要明确,你在你现在的单位签订过几次劳动合同,若是2次以上就符合劳动法章第十四条,那你就应该享有你所在的区域规定的射虎保险和待遇。两人确实有过争执,起因是小严一进办公室就向自己泼水,同时砸掉了办公室的脸盆架和衣架,自己也有受伤。
另外,还表示,学校规定一个月累计请一周,便扣发这笔钱。小严没拿到钱,也是符合规章制度,没什么不当之处。
真是各说各有理。但是,从双方的描述中来看,和小严都有避重就轻的情况。
而且,如果没有得到的请回复,起码应该打个电话确认,看看同意与否。没有收到回复,依然在家休息,是一种任性又没有感的行为。
而对于,他即使不认同小严的请,也不应该不回复,应当及时纠正小严的错误,提醒她按照流程请。
再则,从小严的诊断书可以看出,她确实颅脑损伤,如果小严所说被扇耳光是真事,那么身为管理学校的,行为也太过粗鲁蛮横。
面对矛盾,应该保持理智,尽量不要和对方起冲突,更不要采用扇耳光这种带有侮辱性的行为。
当然,扇耳光是真是,还有待调查,希望真相能尽早浮出水面。
这个也给每个职场人提了个醒,请手续一定要严格按照单位的规定来做,发个短信请是极其不负的行为。出现矛盾时,要控制自己情绪,及时沟通,和平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矛盾激化,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得到了应有的处罚,两人都是教育工作者,但是两人沟通的态度却如此粗暴,泼水、砸东西、扇耳光,这些行为如果让自己的学生看到,实在是过分。
后来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造成动荡,造成不良的影响非常令人不齿,看了这个题目,只能是一声长叹,但愿长叹过后能有惊雷吧!老师的绩效工资如何发放?尤其是百分之三十浮动的绩效工资如何发放?以什么为依据拉开距离,拉开多少距离?是每个老师都关心的问题,也是中心校备受质疑的地方!所以一定要严惩凶手,还一个安定。
后来这个老师向了这个,这个就被揭发了一系列的罪行。
教师不发工资去当1、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地劳动局或投诉具体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劳动争议对于教师小严,单位请病怎么能是一个短信就可以草率解决的呢?正规请流程,应该提交书面请条,加上医生开的病例证明。即使当时无法提交,开学后也该主动补交。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其特殊性。
【法律依据】
《中华民法典》
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如果是公职教师,学校扣发、拖延教师的工资,可以到更高一级投诉。(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对于学校的管理,特别是乡镇小学和村小的管理,一直都是在不断地探索与改革中前进的,从以前的教辅站管理方式到现在的中心校管理方式,其中改变的不仅仅是名称,还有个学校老师的工资发放方式,特别是在改为中心校管理以后,中心校既是行政机构又承担着一定的教学管理工作,因此,产生了很多的矛盾,在中心校值班的时候,其误工补贴往往是从教师的绩效中拿,这种方式合理吗?
其次,利用职权将教师的奖励性目标绩效抽出一部分,用于发放中心校的值班补贴,其作肯定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在整个乡镇范围内,中心校因为职权的原因,可以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提出意见或者是制定方案,在这个当中,对于从教师绩效中提出部分资金用于发放中心校的值班费,这种作本身是没有任何人提出意见的。
一方面,对于中心校提出来的方案,其本身就是中心校的人员联合各分校,为中心小谋划的方式,在这种目的下,涉及的人员肯定都会举手同意,毕竟是用教师的绩效给自己谋,没有哪个会反对。另一方面,作为利益受损方的教师,本身是没有资格参加这种工作的,而在方案制定好了而对于,他即使不认同小严的请,也不应该不回复,应当及时纠正小严的错误,提醒她按照流程请。面对矛盾,应该保持理智,尽量不要和对方起冲突,更不要采用扇耳光这种带有侮辱性的行为。从小严的诊断书可以看出,她确实颅脑损伤,如果小严所说被扇耳光是真事,那么身为管理学校的,行为也太过粗鲁蛮横。以后,教师也只能被动执行,至于说提出异议,可以提出来,但在很多时候,你根本不知道提给谁,更多的就是抱怨几句,仅此而已。
总的来说,利用教师的绩效来补发中心校的值班补贴,在大方向来说肯定是不对的,绩效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动的,但是,这种事情能够一直持续,肯定也有管理方面内部的原因,也许就是所谓的“潜规则”,个人面对这种事情,能够做的就是“遵守”。
每个地方都有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就是各地的土政策,来决定如何拉开浮动绩效的档次。看了几所学校的“土政策”,有点哭笑不得,只能感叹,有权就能任性!
题主所说的校值班误工补贴从老师的绩效工资中发放,这就是典型的。绩效工资是用来激励老师工作积极性的,根据老师工作量,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评,决定绩效的多少。
每学期,都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学校拨付生均经费,保障学校的日常开支和正常运行。小学500元,中学750元。也就是说如果小学有两千学生的话,就有一百万经费。除去水电开支,维修费用,培训经费等等,我们这边的超课时补贴,老师临时加班也是从公用经费开支的呀,怎么可能从老师绩效工资中扣除?
当然,绩效发放不合理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我这边按照系数发放,正校级1.5,副校级1.25,中层1.15,普通老师0.8,这难道不是?还有急利用老师的绩效工资发放教学奖,用自己的钱奖励自己,而且大多数人还拿不回自己的钱,这不是笑话吗?六年级教学奖是其他年级的十倍之多,只因为考评成绩的时候只看毕业班!……
不合理,即便是,也没有特权,在规则之下人人平等,值班误工补贴就是值班误工补贴,不能在任何其他工资里拿。
我个人认为中心领校值班误工补贴在教师效绩工资中拿不合理,因为这种情况是不尊重其他劳动者,还是一种的行为,对于教师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行为。
凡是不能在生均公用值班可不可以发误工补贴?平时轮流值班,应该算是日常工作,一般是没有补贴的。如果是节日值班,当然可以适当发放一点补助。但是,这跟老师的绩效工资是不搭边的。经费里开支的,学校通通在绩效工资和课后用中开支
没有毛病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作为老师能如何?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工资被一点一点分配出去,只能希望后来者能制定比较合理的发放办法!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民办学校,投资人拿出400元作为考核绩效,有明文规定一个月累计请达到一周,就要扣除这笔津贴。对于教师小严,单位请病怎么能是一个短信就可以草率解决的呢?正规请流程,应该提交书面请条,加上医生开的病历证明。即使当时无法提交,开学后也该主动补交。而且,如果没有得到的请回复,起码应该打个电话确认,看看同意与否。没有收到回复,依然在家休息,是一种任性又没有感的行为。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等等……你看看能否帮助你
找不到人事方面的,但是基本得,你是具备的,你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就适用《劳动合同法》,没签订合同没关系,劳动关系成立,劳动时间自付出劳动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不是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拿不回工资,就直接劳动仲裁好了,免费的。
去告值得注意的是,两人都是教育工作者,但是两人沟通的态度却如此粗暴,泼水、砸东西、扇耳光,这些行为如果让自己的学生看到,不觉得汗颜吗?他们
版权声明:图片、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836084111@qq.com 删除